广西检察网9月25日讯(通讯员
一、结合办案,大力开展“七个一”活动。在查办国企改制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中,结合办案,大力开展
二、对辖区拟转制企业全盘摸底。通过办案和深入调研,联合有关部门做好辖区拟转制企业全盘摸底工作,分别做好国企转轨前、中、后三方面工作:在转制、重组、破产、租赁前,对企业搞好调研,摸清底数,帮助转制企业建章立制,逐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在转制中,要适时抽查,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在转制后,要主动核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纠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坚决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三、送法进国企,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的大局意识。通过上门上法制课,召开座谈会等方式,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中央、地方制定的有关国有企业转制、重组、破产、租赁等方面工作的法规、政策及相关文件,正确把握罪与非罪的界限,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
四、认真开展检察调研宣传活动。在查办国有企业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中,发现在体制、机制、制度和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及时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检察建议。采取走上街头、深入企业,通过发放宣传单和借助新闻媒体报道等形式,加大国企改制职务犯罪预防方面的宣传力度。
(作者单位: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