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城检察院坚持“四个基点”激发检察文化品牌效应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作为首届全国检察机关文化建设示范院之一——广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检察院今年以来,
一、坚持育“人”为本,推进队伍素能建设
该院在实施文化育检战略中,紧密围绕“人才兴检”战略,坚持以先进的、科学的教育理念引导检察文化方向。一是培养检察职业道德,开展建设“道德讲堂”活动。在全县掀起“道德讲堂”建设活动的热潮中,该院从今年8月起制定《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建设“道德讲堂”活动方案》,12月正式启动了开讲活动。活动围绕“自我反省、唱歌曲、学模范、诵经典、发善心、送吉祥”六个环节进行,其中“学模范”板块由该院第二届“检察之星”们登台讲述自己道德模范、爱岗敬业的故事,通过“身边人讲身边事、身边人讲自己事、身边事教身边人”的形式,进一步发现典型、培育典型、推广典型,着力加强检察队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等“四德”建设,营造学习典型、争当典型的良好氛围。二是增强干警素质技能,开展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该院以创建“学习型支部”、“学习型科室”、“学习型检察官”为载体,以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岗位练兵、业务竞赛、技能比武等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办案小组的骨干带动作用,积极开展公诉出庭评议、反贪和反渎查案讲评、干警对抗辩论等“岗位练兵、岗位成才”活动,在实践中检验和提高检察业务能力,成效显著。今年,今年4月,该院在全区检察机关刑事申诉检察业务竞赛中荣获“优秀复查终结报告”。5月,该院一名法警队员在参加第十期司法警察(骨干)培训班中荣获优秀射手。10月,该院荣获全市反贪业务大比武活动团体第二名,有2名干警荣获个人单项第一名。三是树立岗位典型,开展第二届“检察之星”评选活动。今年4月,该院正式启动第二届“检察之星”公开选拔活动,与第一届“检察之星”的选拔不同的是,第二届“检察之星”设有“办案之星”、“学习之星”、“服务之星”、“管理之星”、“创新之星”五个表彰名额,选拔工作分为报名、笔试(闭卷)、演讲、民主测评4个环节,按照笔试分、演讲分、民主推荐分的得分情况折算,确定最终人选后进行表彰。经过层层选拔,韦海文等五名干警成为2013年度的“检察之星”。在每一颗“星”实际行动的感召和带动下,一支“学先进”、“赶先进”、“超先进”的正能量队伍正在形成。四是加强党团组织建设,充实检察队伍后备力量。该院以党团队伍建设为重点,坚持抓亮点、出特色,不断提升党群工作科学化水平。今年以来,先后完成党总支成立、党支部改选和团支部换届改选,其中党支部划分打破原有业务界限和支部格局,本着最大限度增加不同业务岗位党员之间的交流,缩小支部间的人数差距的原则,将原有1个党支部重新划分为4个,使党员管理更加细致化、合理化。挑选出办事能力强、业务突出、思想进步、综合素质高的党员干部担任党支部书记、委员,为党、团组织注入了新鲜的血液,给各项检察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撑。如开展了团支部“五四”青年干警交流、“关爱留守儿童”主题活动;党支部“学习新党章、重温入党誓词”庆七一系列活动、党风廉政教育活动月、主题党课教育活动、召开年度党组民主生活会、节日慰问新老党员关爱活动等,不断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二、坚持育“业”为重,助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四、坚持育“廉”为要,增强廉洁从检能力
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在检察队伍中浓厚“检行察心、以文化人”的廉洁文化氛围。一是注重廉政教育多样化。在办公大楼荧屏长期滚动显示“十条禁令”、“禁酒令”、廉洁从检规定等廉政内容。在国假日前后期,坚持开展纪律警示教育周活动,及时查摆队伍建设中工作作风和纪律作风上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进行整顿。坚持节假日给干警发廉政短信,严格落实公车管理制度,支持并鼓励干警创作廉政漫画和廉政书画摄影作品,强化队伍廉洁从检意识。二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成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领导小组,检查落实责任制的情况,继续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签订制,强化责任意识。三是扎实推进检务督察工作。今年年初,该院成立检务督查领导小组,实行日常督察、专项督察和个案督察相结合,加强对各部门和各位干警落实会议决定、执行规章制度、执法办案情况进行全面督促检查,并将情况定期通报,有效推动检察工作的规范化建没和科学发展,检察队伍违法违纪现象保持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