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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峰区检察院在助推国际旅游胜地建设驶入“快车道”中的一些做法
时间:2013-12-23  作者:李岚  新闻来源: 广西检察网 大号字

  秀峰区检察院在助推国际旅游胜地建设驶入“快车道”中的一些做法

  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检察院  李岚

  自桂林市经国家发改委批准建立国际旅游胜地以来,秀峰区检察院主动服务工作大局,准确定位,积极履行检察职能,在推进国际旅游胜地建设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得到桂林市委的通报表彰,该院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抓班子带队伍,为胜地建设提供组织保障。该院强调领导干部要忠实履行职责,提振精神,恪尽职守,团结带领干警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提高做好工作的能力本领,抓工作任务落实,打造一支作风硬朗、专业技能过硬、战斗力强的检察队伍,为服务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提供良好的组织保障。

  二是突出检察职能,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要立足于突出重点,强化预判,加强防范,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着力推动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问题,为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提供优质的社会发展环境。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积极参与平安创建活动。加大立案监督力度,对涉及旅游业发展的刑事犯罪活动要坚决依法打击,对有案不立的及时予以纠正。积极查办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文化管理和执法中的职务犯罪,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扫黄打非”、整治网络淫秽色情和低俗信息等专项行动,维护文化安全和文化市场秩序,提升桂林旅游的软环境。

  三是服务旅游胜地建设,营造宽松和谐的旅游环境。妥善处理服务与监督、打击与保护等关系,服务国际旅游胜地建设。主动为旅游重大项目建设提供法律咨询,防范市场风险,积极预防和严肃查处在项目投资和工程建设中的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配合有关部门加大整治旅游市场力度,依法打击破坏旅游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严惩危害旅游经济秩序的行为。最大限度地保护企业合法权益,营造公平宽松的投资发展环境,促进旅游行业健康发展。

  四是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的犯罪,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依法严厉打击滥伐盗伐林木、非法采矿采砂等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活动,保护桂林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深入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案件,重点查办危害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森林资源、水电资源等能源资源和危害生态环境的渎职犯罪案件,保护桂林旅游发展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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