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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研究
微观察:整治旅游乱象人人有责
时间:2015-10-15  作者:伍月  新闻来源: 正义网-检察日报 大号字

 

  广西桂林“抢钱一日游”、山东青岛“天价虾”、北京明十三陵景区被国家旅游局严重警告……国庆刚过,节日期间的旅游乱象再次被媒体聚焦。

  旅游乱象为何屡屡发生,值得反思。从媒体报道的情况看,旅游乱象绝不仅仅是被披露的这几个个案,而是普遍存在的现象,在一些地方成了潜规则,甚至是显规则。这就是说,被宰的游客大有人在。无疑,绝大多数游客的容忍和接受,成了强盗逻辑演变为显规则的土壤和催生剂。

  说到旅游乱象,很多人都会吐槽监管不力,却不肯承认自己应该承担的公民责任。我们每个人,不但是消费者,也是公民。作为公民,最基本的是要在日常生活中遵守和运用法律规则。积极与不法现象和行为作斗争,是每个公民不容推卸的责任。

  整治旅游乱象,需要政府和民众双向发力,一是民举,一是官究。自己在面临旅游暴力时选择退让,却把整治的责任推给政府,把举报的责任推给别人,都不是一个公民负责任的表现。公民责任意识的缺失,会使政府的努力打折扣,会成为整治工作的短板。

  因此,每一个人都应该时刻提醒自己:整治旅游乱象,也是“我”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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