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北京6月18日电(记者 林平)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今日公开对两起涉互联网纠纷案进行宣判,涉案公司百度和360互诉对方不正当竞争。法院最终判令百度和360双方互赔对方50万元经济损失。
上述两起案件分别是“360诉百度恶意诋毁”、“百度诉奇虎恶意拦截”。奇虎诉百度发布“360浏览器泄露用户账户和密码”不实文章,损害竞争对手商誉;百度诉奇虎360安全卫士杀毒软件干扰用户安装、使用百度公司开发的hao123网站导航桌面版软件。
针对“360诉百度恶意诋毁”一案,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百度公司经营的hao123导航网站理应遵循线下、线上媒体行业公认的基本的商业道德和准则,在对信息进行加工、处理、发布的过程中,避免扭曲和发布误导公众或者严重失实的报道。
法院判决认定,百度对360构成恶意诋毁,判令其立即停止针对360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50万。
而在“百度诉奇虎恶意拦截”案中,法院审理认为,奇虎公司在没有充分依据的情况下,专门针对hao123进行提示,导致网络用户出于对安全软件的信赖,点击默认“不允许安装”的操作,从而停止安装hao123软件的可能性极高。被告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的规定。
法院最终认定,奇虎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应赔偿百度经济损失共计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