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本站已支持IPv6网络
当前位置: 首页-旧版栏目-社会关注
社会关注
高考作弊轻则拘役重则可处7年有期徒刑
时间:2016-06-07  作者:周立权  新闻来源: 新华社 大号字

新华社长春6月6日专电(记者周立权)又一年高考来到,今年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考试作弊罪条款将首次适用于高考。6日,记者从吉林省公安厅了解到,考试作弊轻则拘役或者管制,重则可判处7年有期徒刑。

  吉林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组织考试作弊,非法出售、提供考试试题、答案和替考等都会受到法律追究。

  组织考试作弊是指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以及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对具有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出售、提供考试试题、答案是指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考试试题、答案的行为,其处罚与组织考试作弊相同。

  替考是指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行为,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吉林邦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晶波说,刑法通过这些规定,实现了对组织者、提供帮助者、出售试题答案者、替考者、被替考者的“全链条打击”。

警警 广西网警虚拟岗亭 广西网警ICP备案 察察
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0954号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