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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干部贪污农村"一事一议"道路硬化项目财政奖补款被诉
时间:2017-04-08  作者:黄志寸  新闻来源: 正义网 大号字

 

  正义网百色4月7日电(通讯员 黄志寸)广西隆林各族自治县六名干部串通一气,通过制作虚假材料的方式贪污农村“一事一议”道路硬化项目财政奖补款11万元。近日,广西隆林各族自治县检察院以贪污罪对张某、何某、黄某、韦某、杨某、王某六人提起公诉。

  经查,时任财政局农财股股长的张某、会计何某负责全县农村“一事一议”道路硬化项目的审核、验收和奖补款拨付工作。2011年11月,张某、何某到德峨镇三中村了解该村“一事一议”道路硬化项目情况。期间,二人与该镇财政所所长黄某、会计韦某和原三冲村村主任杨某、副主任王某达成合谋,制作虚假材料私分三中村伟农屯、新寨屯、海子屯“一事一议”道路硬化项目财政奖补款。

  2011年12月15日,张某、何某未经考查、全面了解三中村伟农屯、新寨屯、海子屯“一事一议”道路硬化项目的实际情况下办理财政奖补款手续,将“三屯”的财政奖补款预付款13.95万元划拨到德峨镇财政所。随后,黄某将制作好的虚假验收材料交给张某,张某制作出一系列项目验收材料,最后黄某、韦某依据验收材料取得13.95万元财政奖补款。为掩盖私分奖补款事实,几人用1.4万元支付了海子屯道路维修费、又交纳7400元税款,六人将剩余的11万元私分。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某、何某、黄某、韦某、杨某和王某六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公共财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之规定,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依法对其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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