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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川:召开“预防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座谈会
时间:2014-01-08  作者:吕艳丽 徐富根  新闻来源: 广西检察网 大号字

  广西检察网1月8日讯(通讯员吕艳丽 徐富根)2014年1月3日,玉林市检察机关陆川县院针对“预防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召开座谈会,会议邀请了全国人大代表梁丽娜、自治区人大代表李英平、玉林市公诉一科陈永坚科长、公诉二科尤力科长、陆川县公安局、法院、教育局、团委、妇联、相关学校负责人参加,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雪操主持了会议。

  会议开始,玉林市检察院公诉二科尤力科长首先向参会代表通报了玉林市两级检察机关2011年至2013年办理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的情况,并仔细分析了该类案件的特点及案发原因。建议司法机关要加大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打击力度,对所有涉及侵害未成年人的性犯罪均要按照法律的规定从重从快打击,以打击促保护,切实保障未成年少女的权利不受非法性侵犯。并且指出在办理该类案件时,要注意保护被害人隐私,避免对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

  与会代表也纷纷发言,表示“预防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司法机关、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社会、未成年人监护人的全面参与,在全社会形成“一切为了孩子,为了一切孩子”的社会风气。尤其是作为监护人的家长,要时刻注意自己子女的行为,重点把好子女的接触关,交往关,消费关及心理关。

  会议最后,检察机关呼吁各相关职能部门联合起来,建立长效沟通、联系机制,全面做好“预防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尤其是要求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一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把“预防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作为教育工作的大事来抓;二要突出重点,加强学习,切实抓好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不断规范教师执教行为、处理违规违纪行为,规范教师履职行为,提高教师准入制度、完善学校领导提拔制度,对师德师风存在问题的教职工在提拔任用上实行一票否决,坚决杜绝教职工性侵在校学生现象的出现;三要着眼“育人”,着重预防,着力提升未成年人自我安全防范意识,有针对性地开展未成年人的青春期心理、生理健康教育,塑造未成年人健全的人格,帮助未成年人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互救能力。四要加强重点人群的管理,对单亲、留守儿童、单门独户、上下学没有条件接送的单独行走学生的登记管理制度。安排专门的女教师与留守儿童结对子进行帮扶,要求学生上下学结伴而行。五要加大对农村偏远学校的教育经费投入,完善好学校的视频监控等安保措施,不给不法分子留下任何侵犯未成年人的机会和缝隙,使未成年人在优良的社会环境中健康成长,确实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作者单位:陆川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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