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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牵头阳朔检察院与企业签约合作协议
时间:2014-04-28  作者:陈昌军 蒋杰 张梅新  新闻来源: 广西检察网 大号字

  广西检察网4月28日讯(通讯员  陈昌军 蒋杰 张梅新) 为加大检企共建,构建阳光预防的工作力度,4月24日,在桂林市检察院牵头联系下阳朔县检察院与阳朔县供电公司在该公司举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合作签字仪式,联合签署《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合作协议》(下称《合作协议》),加强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深入开展,促进供电企业的健康发展。

  双方将以签订《合作协议》为契机,在今后的预防工作中要加强联系和沟通, 共同研究探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新经验、新方法,积极有效开展预防工作。其中主要包括: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将阳朔县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先进经验在全市进行有效推广。签字仪式当天相关领导还参观了2009年阳朔县检察院与阳朔供电公司成立的桂林供电网区县级供电企业首个廉洁教育示范基地。在了解到廉洁教育示范基地建设日趋完善,并形成企业员工轮流上廉洁教育课制度。双方领导表示廉洁教育示范基地发挥的效果显著,有必要将相关经验做进一步挖掘,进行理论层面的提炼,加大宣传力度,并适时在全市其它县域进行推广。二是完善相关合作方式方法,强化预防职务犯罪教育效果。桂林市检察院要经常为供电公司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教育工作,为供电局工程项目建设、物资采购等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和预防咨询服务,及时消除诱发职务犯罪的因素。如行贿档案查询制度,要求凡到供电公司参加物资采购和工程项目的招投标企业,投标前需到检察机关进行行贿查询,有行贿记录的企业,坚决不予参与投标活动。检察机关派员参与拟采购电力设备的招标评标会,对招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双方派员对电气设备生产厂家进行了实地考察对投标企业的生产情况等进行了实质的调查走访。通过一系列的活动将职务犯罪预防关口前移,有效促进企业廉洁、健康发展。三是促进党支部交流,推动双方合作有效开展。利用两个党支部联合开展文体活动机会,促进检察干警与供电局职工的交流,使合作更深入,取得更好的预防职务犯罪效果。

  (作者单位:桂林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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