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4月28日讯(通讯员 费长春 梁丽娟)“被强行索要去的钱还能一分不差地回到我们手中,真的是做梦都没想到,检察院真的是为民办实事,替群众解。辛苦你们检察官了!” 2014年4月25日,三江县古宜镇光辉村寨更屯村民侯金生在家中接过该县检察院曹爱明副检察长递过来的曾被村干部强行索要的危房改造补助金时激动地说。
今年4月上旬,三江县检察院在开展强农惠民资金专项预防调查过程中,接到古宜镇光辉村不少村民反映该村党支书荣某在办理危房改造补助中吃拿卡要,强行索要危改户1000至5000元不等的补助金作为“辛苦费”。了解情况后,该院党组十分重视,立即指令反贪部门展开调查。立案侦查后,分管副检察长又亲自指挥并参与办案,使这起侵犯民生的案件在立案后仅14天就迅速侦查终结。
对这起公然违反国家惠民政策,严重侵犯群众利益的案件,为了让群众能实实在在地体会到国家惠民政策的关怀,三江县检察院在案件侦查终结的第二天,即由曹爱明副检察长带队组成工作组进村入户亲手将被强索的危房改造补助金退还到村民手中。同时还在该村开展警示宣传教育活动,曹爱明副检察长给该村村干部及村民们宣讲了国家各项强农惠民政策的内容,讲解了村干部职务犯罪的表现形式、主要特征及相关的预防知识,告诫村干部要增强法制观念和防腐意识,动员村民们积极参与村务的管理和监督,全力支持农村职务犯罪的惩治和预防工作。警示宣传教育让村干部及村民们深入地了解了国家的强农惠民政策和职务犯罪预防等知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作者单位:三江县检察院 柳州市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