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4月30日讯(通讯员 徐琪峰)4月22日上午,富川县人民检察院黄有德副检察长带领反贪、反渎、预防部门到朝东镇,对农村“两委”干部进行职务犯罪预防警示教育。
在警示教育中,针对目前农村“两委”干部职务犯罪的成因、特点、危害性等问题,黄有德副检察长从检察机关的职能、职务犯罪的侦办情况、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的立案标准出发,分析了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主要为权力集中、传统贪赂思维的影响、环境的影响。并就如何预防职务犯罪向农村“两委”干部提出了要做到增强“四个意识”即宗旨意识、廉政意识、奉献意识、监督意识,克服“四种心态”即放任心态、侥幸心态、攀比心态、麻木心态的要求。
反贪局林玉秀局长从目前农村“两委”干部职务犯罪多发领域着手。要求“两委”干部特别注意在危房改造、公益林、征地、扶贫资金、村村通等容易出现违法犯罪的地方,做到心态正、思想正、行为正、方式正,充分发挥正能量,让政府的好政策切切实实落实到位,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
在会上,黄有德副检察长还与反贪、反渎、预防部门一起向朝东镇七站八所及各村委干部发放了《预防农村“两委”人员职务犯罪检察提示系列手册》共38册。
(作者单位: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