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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开展家庭助廉活动把好“廉政关”
时间:2014-05-04  作者:廖维玉  新闻来源: 广西检察网 大号字

  广西检察网5月4日讯(通讯员  廖维玉)“自觉做家庭助廉的支持者和参与者,牢固树立家庭思廉、助廉、倡廉意识……”。4月30日,全州县检察院开展向干警家属发放“家庭助廉倡议书”,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活动。此举将廉政教育课堂延伸至干警八小时之外,让“贤内助”当好“廉内助”,把好家庭“廉政关”。

  《家庭助廉承诺书》对干警家庭廉政要求作出了具体规定,要求干警的配偶、子女加强对干警的监督力度,做到“十不准”,即:不准利用工作之便的谋私行为;不准接受相对人礼品、礼金和吃请;不准经商;不准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私利;不准利用职权参与房地产开发谋取利益;不准利用职权为相对人说情,逃避或减轻处罚;不准在系统内相互送礼;不准接受当事人的吃请;不准参加赌博、为赌博提供条件或者为赌博活动提供保护;不准在同事之间闹不团结、不参与“小团体”拉帮结派、牢骚满腹、散布自由主义言论。为广大干警营造良好的廉政氛围,弘扬廉政新风。

  开展此项活动的目的是为了加强该院廉政建设,倡扬廉政新风,构筑家庭反腐倡廉的思想道德防线,引导干警家属当好“廉内助”,防止“后院起火”。“家庭助廉倡议书”和“家庭助廉承诺书”要求干警家属要树立“家庭助廉”意识,要增强清正廉洁观念,要营造廉洁自律氛围,要发扬勤俭持家新风,要争做反腐倡廉宣传 员,要当好家庭廉洁“监督员”,要把好“家门关”、“廉政关”,不给违纪违法行为开“绿灯”,共同筑起反腐倡廉的思想道德防线,为全院干警构建一个温馨、 廉洁、平安、幸福家庭的同时,进一步促进该院党风廉政建设。

  同时,《家庭助廉承诺书》也要求干警家属有定期向院党组汇报干警廉政情况义务,确保该制度长期化、制度化。

  (作者单位:全州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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