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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城:检察建议堵塞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监管漏洞
时间:2014-05-14  作者:龙晓慧 覃小燕 任燕  新闻来源: 央视网 大号字

  广西检察网5月14日讯(通讯员 龙晓慧 覃小燕 任燕)“收到检察建议后,我们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对照,目前正在进行整改。”近日,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收到该县商务局反馈的意见。

  据悉,检察院在查办该县商务局工作人员梁某某、韦某某、韦某某滥用职权一案中发现,该局在执行商务部、财政部联合公布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及《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过程中违反规定程序,导致该县行政区域内的部分屠宰场弄虚作假,虚报病害猪及无害化处理数量,套取国家专项资金,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为及时堵住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监管漏洞,消除病害猪流入市场带来的安全隐患,该院遂向县商务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县商务局相关部门,要及时查摆总结在执法过程中出现的廉政风险点和监管“真空区”,加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学习,同时加强单位干部职工的廉政教育,切实提高廉洁执法意识;加强政务公开力度,针对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的数量、财政补贴资金的管理运用等工作要及时全面地向社会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结合推进国家对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及补贴政策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法律监督、内外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等各个方面的监督作用,努力形成监督合力。  

   县商务局收到检察建议后,积极进行了整改。他们一是建章立制,健全《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细则》,突出规范监督制约机制建设和职务犯罪预防机制建设,让监督机制倒逼执法规范化。二是开展职务犯罪警示教育,邀请检察机关到单位上“执法为民廉洁奉公”的职务犯罪法制课。三是加强与检察院沟通联系,研究创建职务犯罪预防共建机制。

  (作者单位: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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