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5月28日讯(通讯员吴娟 陈敬东)“建议每年组织一次评比,对各单位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做得好的给予表扬。”、“建议多组织协会成员单位开展交流会,让大家能分享各单位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方面的经验。”……5月27日,象州县检察院预防科收到了该县预防职务犯罪协会成员单位发来多条工作意见和建议,为今后进一步开展全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打开了切入点。
预防科长陈敬东介绍,向全县预防职务犯罪协会成员单位征求工作意见和建议,目的是充分发挥协会预防职务犯罪的“领头羊”作用,以此推动检察预防和社会预防相结合,构建协调有序、相互配合的社会化大预防格局。
据了解,2012年6月,象州县检察院率全市检察机关牵头成立了来宾市第一家县级预防职务犯罪协会,目前共有48家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单位会员自愿加入协会,是一家专业性的、以多种形式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地方性非营利性团体。两年来,该协会积极研究职务犯罪的特点和规律,通过探索职务犯罪预防的方法、措施和策略,极大地降低和减少了县域内的职务犯罪率,为象州县经济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作者单位:象州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