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川:上警示教育课预防村官腐败
时间:2014-06-05 作者:朱海平 韦晓兰 新闻来源:
广西检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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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检察网6月5日讯(通讯员朱海平 韦晓兰)6月3日,在陆川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班上,陆川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的检察官应邀为该县200多名村(社区)干部上了一堂职务犯罪预防警示教育课,为村(社区)干部预防腐败、切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打了一枚“预防针”。
在警示教育课上,检察官从发生在村干部身边的职务犯罪典型案例进行以案说法,逐条分析了村干部构成职务犯罪主体的法律依据和主要涉罪领域,指出村干部在协助政府从事危房改造、农村低保、水库移民、征地拆迁等涉农惠民资金项目管理工作时属于法条规定的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从而构成职务犯罪主体。指出村干部一旦在这些涉农资金项目上打歪主意,动大手脚,就有可能构成职务犯罪。检察官还深入剖析了基层干部犯罪的特点和原因,指出职务犯罪对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危害,为村干部清算违法犯罪涉及的经济账、名誉账、家庭账、亲情账、自由账、健康账等六笔账,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引导其自觉拒腐防变、抵制诱惑,在自己的工作岗位要有所为,有所不为,切实当好农村廉洁勤政的表率。
(作者单位:陆川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