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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州县检察院对医疗设备用品采购“把脉问诊”
时间:2014-06-18  作者:陈敬东  新闻来源: 广西检察网 大号字

广西检察网618日讯(通讯员陈敬东)为确保本县医疗设备用品采购活动的规范性和廉洁性,杜绝商业贿赂犯罪发生,617日上午,象州县检察院派出两名预防检察官对该县中医院、妇保院等三家医院近年来在医疗设备、耗材、药品采购和大处方及用药监察等制度管理方面开展预防调查活动。

据了解,2012年来,象州县检察院对医疗系统在医疗设备、耗材、药品采购三大腐败重灾区重点开展了打击活动,截至今年止,共查办了医疗卫生系统腐败案件66人,其中最为有影响的是原该县人民医院院长何生玲受贿一案。 20026月至20114月,何生玲在就任象州县人民医院副院长、院长期间,共收受三家医药公司代表(药品推销员)送给的回扣费共计142.8万元。何生玲则利用职务之便“照顾”三家药商的药品在本院的销售量。后其被来宾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

预防检察官重点对三家医院的药事委员会和医疗设备采购管理委员会是否彻实发挥作用,是否制定有医疗药品采购管理制度,是否按要求开展网上集中招标采购,采购过程是否有监督,是否合理、公开、公正、公平等问题对三家医疗机构的负责人进行了问询,并实地查看了相关档案资料。

该院副检察长覃群生介绍,通过此次预防调查活动,将有力推动本县医药器械采购活动更加公开化,对消除医药企业行贿动因,堵住“一把手”说了算,遏制商业贿赂行为都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作者单位:象州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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