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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检察院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时间:2014-06-27  作者:李英  新闻来源: 广西检察网 大号字

  广西检察网6月27日讯(通讯员 李英)6月26日,来宾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志刚对该市检察院报送的《来宾市检察机关2013年度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综合报告》上作出批示:“去年以来,我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检察职能,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有力地促进了我市反腐倡廉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务环境和法制环境。从目前情况看,我市一些领域职务犯罪形势依然严峻,必须引起各级党委高度重视。要深入研究问题,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教育路线实践活动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防范职务犯罪的发生。检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水平,坚决查办发生在干部中的职务犯罪,继续深入推进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坚决遏制腐败行为的滋生和蔓延。”

  2013年,来宾市检察院共查办职务犯罪案件76件105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55件83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1件22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040万元。来宾检察院针对查办案件进行分析并提出预防职务犯罪的对策建议,获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志刚的上述批示。结合李志刚书记的批示,来宾市检察院及时组织两级院自侦和预防部门传达学习,并形成贯彻意见部署落实。

  (作者单位:来宾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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