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8月15日讯(通讯员 苏勇强 张建宏)日前,在农村“两委”换届选举中,桂平市检察院严把“准入关”,“过滤”出五名有职务犯罪前科的村委干部拟选人,并将这五名拟选人的详细情况,以“告知函”的形式,及时反馈到所在的社坡镇、石龙镇、蒙圩镇党委政府,收到档案查询告知函后,当地有关部门迅速做出反应,及时更换了候选人,把“带病”拟选人挡在了村委选举门外。
桂平市农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一开始,桂平市检察院就根据自治区检察院《关于开展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专项预防工作的通知》精神,主动与组织部门对接,职务犯罪预防局重点做好村、社区“两委”拟任人选的任前廉洁准入资格审查,把全市所有乡镇村委干部拟选人名单,输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职务犯罪查询、其他刑事犯罪查询”三个查询系统。通过“过滤”,发现了社坡镇光明村3名候选人蒙某、韦某、黄某曾任社坡镇光明村村委干部期间,共同侵吞2.8万元南广高铁征地补偿款被判刑;蒙圩镇林村候选人韦某某,曾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刑;石龙镇上黄村候选人胡某涉嫌受贿罪,正被桂平市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情况。
桂平市检察院为换届选举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营造了村、社区“两委”风清气正的换届选举法治环境,有效服务和保障了换届选举工作沿着依法、平稳、有序的轨道进行。桂平市委、市政府表示,今后还将在全市干部的提拔任用、人事管理等工作上,充分利用检察机关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进行廉洁考核和测试查询,把好干部的任用关和考核关。目前,桂平市这一有效的经验做法已经在贵港市全面推开,贵港市五个县、市、区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已按照贵港市院党组的要求,“过滤”所有村委换届选举拟选人,全市上下形成一张坚固密实的“防腐网”。
(作者单位:贵港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