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8月28日讯(通讯员江文烨 梁雷)2014年8月27日,防城区检察院邀请防城区财政局干部职工到防城区法院,旁听由该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廖某某涉嫌受贿犯罪的庭审,通过“以案说法”方式为财政局干部职工现场上了一堂警示教育课。
据悉,被告人廖某某在担任原防城区政府投资评审中心主任期间,于2009年9月至2014年1月,利用主管防城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评审业务的职务便利,先后收受评审中介公司人员、工程施工方人员送给的贿赂款共计人民币43.45万元,并在审核政府投资项目过程中为上述人员谋取利益。
庭审现场,公诉人结合廖某某涉嫌受贿罪的犯罪构成,对依法收集指控其犯罪构成的证据展示和质证,并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有力地指控了廖某某的犯罪事实,很快促使被告人当庭认罪。庭审最后,公诉人还对被告人进行了发人深省的法庭教育。
参加庭审观摩人员纷纷表示此次警示教育直面庭审现场,让他们受到了极大的教育及心灵震撼,在今后的工作中,时刻绷紧廉政这根弦,时刻经受住金钱的诱惑,廉洁自律。
(作者单位:防城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