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9月1日讯(通讯员 曾霞)“同学们,以上就是发生在玉州区的几个真实案例,我们应当从中受到哪些启示呢?……要远离犯罪、预防犯罪,就要从现在做起,培养以下几个良好习惯……”响亮的声音回荡在玉州区第七中学的操场上空,台上的检察官声情并茂地激情演讲,台下的学生若有所思地认真聆听。8月29日上午,玉州区检察院“检察官法律宣讲团”在玉州区第七中学举行“开学第一课”。
为普遍提高未成年人和妇女儿童自我维权意识和预防犯罪意识,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法治理念,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根据玉林市人民检察院的部署要求,玉州区检察院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立了 “检察官法律宣讲团”,开展法律宣讲活动。
秋季学期刚刚开始,该院“检察官法律宣讲团”的第一个任务就是为11所玉州城区初中今年入学的一年级新生开展“开学第一课”法律宣传教育。在玉州区第七中学的“开学第一课”上,主讲检察官覃静惟结合青少年学生的身心特点,采用生动鲜活的案例、通俗易懂的语言帮助他们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充分认识违法犯罪的危害,自觉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精彩的讲课赢得了师生们的热烈掌声。课后,检察官还给每位新生送上了印制有法律知识的学习笔记本。
(作者单位:玉州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