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9月22日讯(通讯员马园舒)“‘坐支挪用是违法,公款公物莫要拿……’,检察院发的《村干部行为规范》我记住了。我要以此为准则,做个合格村官”。近日,那坡县德隆乡平达村新任支书对县检察长方铭说。
9月份以来,该院给全县换届后新上任的村“两委”干部编发《村干部行为规范》和《前车之鉴》两份宣传资料,及早预防村干职务犯罪,收到良好的教育效果。
据悉,为使新一届村干部廉洁为民,该院把预防村干部职务犯罪作为践行群众路线、为民办实事的具体行动来抓,制定工作方案,提出了本届村干部职务犯罪零发生的预防目标,及时着手,早预防。最近,把村务公开、惠民资金管理、民主决策、土地管理和带民致富等村级干部廉洁从政内容编写成通俗易懂、朗朗上口的八组七字歌诀——《村干部行为规范》。又选取近年来本县发生的五件典型的村官贪污挪用农民生态林补偿款等职务犯罪案例汇编为《前车之鉴》,附上检察官提示语,告诫村干部引以为戒,切莫重蹈覆辙。通过直接送达或邮寄的方式将两份预防宣传材料分发到全县130个行政村600多名新任村干部手中,为新官上任送去首份廉政“礼包”,筑起防腐“第一墙”,深受欢迎。
“村民选你当干部,要你带头致富,你却损民利己,触犯刑律,太不应该了”。一位新任村委主任看完《前车之鉴》宣传资料后感慨地说。
(作者单位:那坡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