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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山区检察院以职务犯罪预防推动质监部门依法行政
时间:2014-09-26  作者:刘杰  新闻来源: 广西检察网 大号字

  广西检察网9月26日讯(通讯员  刘杰)近日,厦门“电梯吃人”事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讨论,在雁山区随着城市高层建筑的逐年增多,电梯数量随之激增,电梯的安全监管问题也成为辖区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为督促辖区质监部门依法行政,确保做好电梯使用、维保的监督管理工作,2014年9月25日,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检察院深入辖区质监局开展职务犯罪预防教育工作,并共同签署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合作协议》,进一步推进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深入开展。

  该院检察长邓锦波选择“坚持依法行政,防止职权滥用”为主题,以如何加强行政执法和安全督查确保电梯安全运行为切入点,为该局20多名机关干部上了一堂深刻的廉政教育课。他以发生在各地质监部门的典型职务犯罪个案为例,从社会环境因素、个人因素和单位内控因素等方面对发案成因、危害后果进行了详细解读,特别要求质监执法人员重点对辖区内商场、超市、医院、高层住宅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在用电梯开展全面安全监察执法检查,确保电梯安全运行。同时他还对如何正确处理好权力与义务、执法与服务的关系,加强自身职业道德修养,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给出了建议和对策。

  课后,双方单位代表签署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合作协议》,《协议》从预防目标、工作原则、合作机制等方面,约定了雁山区检察院要为质监及其所属单位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教育工作,积极为质监工程项目建设、物资采购等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主动为质监机关提供预防咨询、警示教育教育质监干部远离职务犯罪,从源头上杜绝职务犯罪的发生。雁山区质监局负责人表示,双方要以《合作协议》为契机,积极沟通协作,共同探索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新经验、新方法,以进一步加强该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水平, 促进质监事业健康发展。  

  (作者单位: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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