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9月28日讯(通讯员陆源)9月26日,宁明县检察院联合县纪委在宁明县亭亮乡召开查处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案件款物清退现场会。崇左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钟山,县委书记刘勇,县委常委、纪委书记黄定颖,县检察院检察长冯荣飞,各乡(镇)及农场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全县各村(社区)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各乡镇涉及退款农户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上,县委书记刘勇要求,一要时刻绷紧廉政自律这根弦,紧紧筑牢廉洁勤政防线,树立群众利益高于一切的思想,加强廉洁自律修养,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二要以深入推进惠农政策“五级告知”制为抓手,建章立制,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三要坚持以查促教,发挥查办案件警示警戒功能。要运用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预防涉农职务犯罪发生。
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钟山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中央和自治区纪委的部署要求,认真探索反腐倡廉工作新思路、新方法,创新监督惠农政策落实模式,以实际行动维护好群众的利益,保证党和政府的惠农强农政策落到实处。
此次案件款物清退会,清退款共计24万元,主要是乡镇干部或者村(社区)两委干部在为群众办理危房改造项目及低保过程中,向群众索取的好处费,共有60位群众领到了清退款。
此次案件款物清退会,彰显了法律的尊严,体现了党和政府维护群众根本利益的决心,加深了党与群众的血肉联系,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作者单位:宁明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