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秀县检察院组织村干部现场庭审观摩延伸职务犯罪预防
时间:2014-10-27 作者:闭建珷 林娜 新闻来源:
广西检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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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检察网10月27日讯(通讯员 闭建珷 林娜)10月24日,金秀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内座无虚席。金秀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组织50余名该县桐木镇各村委干部现场观摩原该镇仁里村长学屯村民小组长韦某干,副组长韦桂某,会计员韦荣某,出纳员钟某松等四人涉嫌贪污一案庭审。
在庭审中,该县检察院出庭的公诉人指控:2010年12月至2011年7月,被告人韦某干、韦桂某、韦荣某、钟某松等四人,身为金秀县桐木镇仁里村长学屯的村民小组成员,利用在协助金秀县政府征地建设桐木工业园区过程中,将集体土地补偿款4.2万多元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构成贪污罪。
针对近年来该县村官职务犯罪案件时有发生的问题,金秀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精心策划组织,与该县法院联合举办此次庭审观摩活动。旨在以身边的真人、真事、真情境教育广大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远离职务犯罪,引导和教育村干部廉洁从政,进一步增强涉农领域职务犯罪预防效果。
庭审前,金秀县检察院预防科精心准备了十几块涉农领域职务犯罪宣传展板摆放在庭审现场,参与观摩人员观看了宣传展板,认真旁听了庭审全过程,一致认为该院公诉人举止得体,法律用语规范专业,逻辑缜密,答辩条理清晰,公诉意见深刻犀利,寓情于理,情理交融,直击人心。
庭审结束后,参与庭审观摩的村干部纷纷表示,此次庭审观摩非常具有警示教育意义,不仅给自己敲响了警钟,还启发了自己在谋求村镇经济发展的同时该如何保持本色,正确面对权力、金钱和诱惑,并希望检察机关多组织这样的活动。
“与单纯靠宣讲的职务犯罪预防形式不同,我们希望用身边的人和事‘零距离’教育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这种形式生动、直观,更能给人心灵的震撼与警示,效果更明显。”金秀县检察院预防科梁宝堃科长介绍。
(作者单位:金秀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