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10月30日讯(通讯员 廖显生)“对涉农职务犯罪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我们可以通过‘一案一总结’认真剖析、寻找规律、深挖细查,以此捕获涉农案件线索,给涉农职务犯罪以致命打击。” 苍梧县检察院分管自侦部门的副检察长李伟兴说。近日,该院借助“一案一总结”成功查处的黎某被起诉至法院。
今年3月,该院成功查处一起发案于微型企业财政补贴金领域的窝案,先后对该县微型企业办公室的五名干部立案侦查。后在对该起窝案进行总结时,侦查人员分析到既然县微型企业办公室的人员存在受贿行为,那么作为直接与微型企业业主打交道的乡镇工商所干部是否也存在违法犯罪行为?于是侦查人员深入各乡镇向获得补贴金的业主核查有关问题。当侦查人员询问该县狮寨镇某八角购销部的业主黄某时,黄某反映为了获得3万元补贴金,她交了1万元费用给专门帮助业主办理申请补贴金手续的苍梧县鹏达企业服务部(以下简称鹏达服务部,中介性质),并获取会员资格,且交钱后必定会获得补贴金。随后,该院对鹏达服务部有关问题进行核查,发现该服务部的会员之所以能顺利办得补贴金,是由该县工商局广平工商所所长黎某通过他自己的关系在幕后一手操作的。此时,侦查人员意识到黎某可能存在违法犯罪问题。
不久后,该院依法将黎某带至办案工作区进行调查。在大量证据及事实面前,黎某供述他为了掩饰非法利益的来源,通过鹏达服务部向黄某、严某等9人各收取1万至1.5万元不等的好处费,并将部分好处费送给县微型企业办公室的人员曾某、黄某某(二人在此前已被立案),寻求他们关照鹏达服务部的会员顺利获得补贴金。在收集其他证人证言及书证后,该院依法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对黎某立案侦查。至此,全案告破。
该起涉农职务犯罪案件的成功查办,在当地产生了强烈的影响,不仅震慑了该领域的涉农职务犯罪继续发生,而且对其他领域的涉农职务犯罪也产生了很大的威慑作用。
据悉,该院2010年以来,至今共查处涉农职务犯罪案件36件69人,其中贪污案17件46人,受贿案14件18人,挪用公款案1件1人,利用影响力受贿案2件2人,行贿案1件1人,介绍贿赂案1件1人。该院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保障惠农资金安全运行的做法,得到了地方党委、人大、政府和社会各界一致好评。
(作者单位:苍梧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