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12月22日讯(通讯员 张建宏)12月19日,桂平市检察院与大滕峡水利枢纽工程桂平市征地拆迁项目工程指挥部,就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合出台了《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意见》。
《意见》规定,检察院与桂平市征地拆迁项目工程指挥部共同成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开展预防活动的组织、指导、协调工作。双方共同建立健全协调配合机制,推进预防网络建设,增强及时发现、掌控和预防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能力。
《意见》要求,桂平市征地拆迁项目指挥部在工作中发现或者收到群众举报的涉嫌贪污贿赂、挪用、渎职等职务犯罪的线索,要及时向检察机关移送,对于检察机关的依法侦查取证,指挥部要积极给予配合。检察院对查办大滕峡水利枢纽工程征地拆迁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中发现和存在的问题,要积极提出预防职务犯罪的检察建议,市征地拆迁指挥部对检察建议提出的预防措施和对策要积极落实,并将落实情况和效果回复检察院。
《意见》指出,检察院和市征地拆迁指挥部要充分利用各媒体、板报、上法制教育课等形式大力宣传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的危害,共同采取有效形式加强对征地拆迁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警示教育和廉政勤政教育。根据征地拆迁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苗头、倾向性问题,指挥部和检察院要共同开展前瞻性调查分析,从源头上对大滕峡水利枢纽工程,桂平市征地拆迁项目工程的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进行职务犯罪预防,确保工程优质、干部廉洁。
(作者单位:桂平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