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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安县检察院送法下乡预防基层干部职务犯罪
时间:2015-03-19  作者:韦欢 兰成龙  新闻来源: 广西检察网 大号字

  

  广西检察网3月19日讯(通讯员 韦欢 兰成龙)3月17日,隆安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全体干警,先后到该县古潭乡和乔建镇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为基层干部打好预防针。

  检察官们给这两个乡镇的干部和“两委”人员送去了《预防农村“两委”人员职务犯罪检察提示系列手册》、《刑法》等宣传资料,并与当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举行座谈会,探讨如何加强和改进基层干部的职务犯罪预防教育。会上,陆检察官指出,农村危房改造和土地征用这两个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在乡镇频发,特别是基层“两委”人员较容易受到侵蚀,因此,搞好“两委”人员的警示教育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预防工作的重点,必须常抓不懈。当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均表示,要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纳入正常工作日程,加强基层“两委”人员预防教育工作,完善和制定相关制度,多方位、多举措确保基层干部清正廉洁。

  据悉,2011至2013年,隆安县检察院查处了多起农村危房改造、征地等涉农惠农案件,涉案人员主要是乡镇及村委(社区)的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针对这种情况,隆安县检察院每年都有针对性地印发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刑法》第九十三条的解释规定及相关资料,采取开座谈会、法制咨询、发放资料等形式深入到全县各乡镇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同时还有重点的到案发社区、村委,采取上法制课或座谈会等形式,同他们共同探讨和分析案件发生的原因、教训及其后果和在今后的工作中如何注意和预防。通过这些活动,收到良好的成效,去年,乡镇及村委(社区)的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显著下降。

  (作者单位:隆安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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