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7月14日讯(通讯员 涂子含)2015年年初,来宾市检察院在对2014年度职务犯罪总体情况进行深入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撰写了《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综合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并获得了市委李志刚书记的重要批示。4月,来宾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通过相关途径向包括财政、税务、银行等76家市直机关、国企、事业单位发送了该报告及李志刚书记的重要批示。
截止7月13日,共有48家单位做出了积极响应。有的采取转发文件的形式组织干部职工进行学习,并制定下发各系统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施方案;有的对内部存在的问题或人员进行通报;有的以回复函形式及时向来宾市检察院预防部门报备其完善规章制度和加强系统内外监督的具体举措;有的向来宾市检察院预防部门发出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或联席座谈的邀请。
据统计,2015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预防部门共开展各类警示宣传教育120次,撰写预防调查报告27篇,向相关单位发送检察建议28篇,有效推进了全市反腐倡廉工作的开展。
(作者单位:来宾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