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10月12日讯(通讯员 蒋磊)近日,全州县检察院结合近期查办的村干盘某、李某等人在办理危房以及茅草房补助工作中贪污、受贿等涉农职务犯罪案件向县委、县政府发出了一份《关于加强和改进涉农专项资金监管增强涉农干部拒腐防变能力的检察建议》,该检察建议得到县委书记批示“该建议以县委、县政府文件转发至涉农部门、各乡镇,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和全体村干学习”,掀起了全县预防涉农职务犯罪学习的高潮。
据悉,从今年3月上旬开始,该院在涉农专项资金领域开展了职务犯罪查办和预防专项行动,共立案查办涉农专项资金案件4件7人,其中贪污涉农资金案2件3人,在办理涉农资金发放工作中受贿案2件4人。
在查办案件的同时,该院组织检察官深入一线开展调研,一方面走访农村、财政部门和各镇,了解有关支农惠农政策规定及支农惠农资金发放情况;另一方面利用协同侦查部门办案时机,了解支农惠农资金在管理、发放环节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结合调查情况,该院全面分析了涉农专项资金领域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总结了涉农职务犯罪的共同特点和基本规律,深刻剖析了案发的成因,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建立专家评审、实行信息公开、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监督制约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加大队伍建设等预防对策和整改措施,以送阅件形式送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阅示并获得在全县范围内转发学习的批示。
据了解,检察建议下发后,该院陆续收到各乡镇和涉农专项资金监管部门整改落实情况回复函总计16份。按照检察建议所提出的问题,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研究制定了《全州县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卫生局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检查的通知》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审计部门开展了全县涉农专项资金审计活动,一些部门则主动邀请该院上门指导监督,帮助制定整改措施、推动落实,检察建议起到了实质性的预防和警示效果。
(作者单位:全州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