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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阳县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在行动
时间:2015-12-09  作者:林洁  新闻来源: 广西检察网 大号字

  广西检察网129日讯(通讯员林洁)近日,宾阳县人民检察院主动配合南宁市、宾阳县两级纪委,以该院反贪污贿赂局立案查处的原宾阳县水利局局长廖源东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为典型案例,拍摄警示教育宣传片,旨在通过真实的案例对在职干部进行直观形象、生动深刻的预防职务犯罪及廉政警示教育。 

  时任宾阳县水利局局长的廖源东利用职务便利,在水利工程发包、设计单位选定及工程款、设计款审批拨付的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该案经开庭审理,以受贿罪判、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判处廖源东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据悉,该案是系宾阳县检察院查办职务犯罪以来涉案数额最大、影响力最大的案件。 

  该院职务犯罪预防局将以本次活动为契机,以更丰富多彩的形式开展职务犯罪预防活动,继续抓典型”—以该案例为典型,全面剖析案发的原因、特点,因地制宜的制定防范对策,预防类似的案件再次发生;释法理”—深入分析受贿罪的构成要件,以案释法,提高国家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鸣长钟”—以该案为鉴,敲响预防职务犯罪的警钟,为国家工作人员树立拒腐防变的防线。通过上警示教育课、观看职务犯罪预防影视短剧、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方式,不断加大力度、广集方法、扩展声势,保证既要打好前沿预防战役,又要巩固延伸预防成果,形成整体预防合力,扩大预防犯罪的社会影响力。 

  (作者单位:宾阳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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