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5月4日讯(通讯员 蔡新根 叶书亮)为进一步推进重大项目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近日,港北区检察院与中铁十一局集团贵港市市政通道项目经理部会签《关于在中铁十一局集团贵港市市政通道项目经理部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意见》,共同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该《意见》明确检察机关与中铁十一局集团贵港市市政通道项目经理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应遵行统一高效、预防为先、风险防控、建管并重、沟通配合、工作实效等六项基本原则,《意见》中还明确了工作目标和建立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违纪违法情况通报、职务犯罪线索移交、检察建议反馈、预防职务犯罪调查研究、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全面推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检察约谈等预防举措。
为把工作落到实处,成立了由检察院分管预防工作的副检察长和中铁十一局集团贵港市市政通道项目经理部党委书记为组长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密切协作,统筹规划,周密部署,共同将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纳入党委、纪委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工作安排,做到“一把手”亲自抓,保证“工程优质,干部优秀”目标的实现,推动预防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据悉,贵港市市政通道项目是该市重大工程项目,合同价为2.6亿元。项目开工建设以来,港北区检察院主动介入开展同步预防,召开联席会议3次,开展警示教育2次,受教育人数达60多人次,进行警示性约谈12人次,促进了 “工程优质,干部优秀”目标的实现。
(作者单位:贵港市港北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