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11月7日讯(通讯员 毛再吉)凤山县人民检察院自精准扶贫工作开展以来,主动融入精准扶贫攻坚战略,加大扶贫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力度,确保扶贫政策、项目、资金落到实处,为精准扶贫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充分运用网格化管理示范联络点预防职务犯罪。今年来,该院分别在凤城镇的松仁村、三门海镇的仁安村各建成一个“县、乡(镇)、村、屯”“四位一体”式预防职务犯罪网格化管理示范联络点,在收集职务犯罪信息的同时并利用两个联络点的户外LED公示屏,每天定时向群众滚动公示近年来农村低保、农村危房改补助等涉农资金发放情况和相关惠民政策,让惠民扶贫资金在“阳光”下运行,深受当地群众喜爱。
“一线课堂”促进扶贫政策资金“最后一公里”畅通无阻。今年来,该院在与组织部门联合实施的干部教育“一线课堂”送培训下基层活动中,预防职务犯罪知识专题教育培训深受广大基层干部的青睐,已成为基层干部教育培训的常态化机制。在预防职务犯罪专题培训中,该院检察官结合基层干部工作实际,采用基层干部听得懂、易接受的案例剖析、现场讨论、穿插视频播放等形式,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进行以案说法,在广大基层干部中巩固和筑牢 “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防线,进一步促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法律政策落地生根,促进扶贫政策资金“最后一公里”畅通无阻。据悉,目前已有凤城、砦牙、乔音等6个乡(镇)60多个行政村(社区)1000多名基层干部职工、村“两委”成员,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以及党员干部在家门口接受了专题教育培训,并发放《预防农村“两委”人员职务犯罪---检察提示系列手册》、《“精准扶贫”预防职务犯罪调查问卷》、《举报宣传指南》等资料1100多(份)册。
出台《凤山县预防职务犯罪“告诫约谈”实施办法(试行)》。《办法》明确了告诫对象,包括职务犯罪案件中不立案、撤案、不起诉、判决免予刑事处罚的单位或个人;管理混乱、存在职务犯罪重大隐患的单位主要负责人;窝案、串案或职务犯罪案件多次发生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存在职务犯罪隐患的重点岗位人员等。《办法》旨在通过对存在职务犯罪隐患的单位或个人主动进行预防告诫约谈,给予教育引导劝诫,促使谈话对象及时整改,落实内控防范机制建设,以预防“小病”变“大病”,筑起职务犯罪“防腐墙”。
充分发挥预防协会在预防职务犯罪中的积极作用。今年9月,通过召开凤山县预防职务犯罪协会第三次全体会员代表大会,对预防协会成立一年多来的工作进行总结,指出下一步的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为进一步增强各会员单位领导和主要岗位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9月28日,该院组织辖区职务犯罪预防协会会员单位的56名科级领导干部前往宜州市监狱管理局,接受廉政警示教育。活动通过聆听解说、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以及服刑人员现身说法等形式,促使科级领导干部深入了解近年来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职务犯罪典型案例,以不断提高反腐倡廉的自觉性。
据悉,今年来该院共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调查8次,形成调查报告6篇;结合查办案件和预防调查情况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2件,均被采纳;开展犯罪分析6次;向党委、政府等相关部门提交《惩治与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和《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领域职务犯罪预防调查》专题报告2篇,均得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书面批示;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12次;建成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1个;通过户外高杆广告牌、户外LED电子屏、预防职务犯罪宣传专栏等开展预防宣传20次。
(作者单位:凤山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