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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县检察院办理的唐某波等十人寻衅滋事案获评自治区精品化解矛盾案件
时间:2016-12-28  作者:倪秀娟 唐亚英  新闻来源: 广西检察网 大号字

  广西检察网1228日讯(通讯员  倪秀娟 唐亚英)近日,全州县检察院公诉科办理的唐某波、刘某华等人寻衅滋事案获评自治区精品化解矛盾案件。 

  该案是一起涉众型案件,涉案当事人达50余人,因被告人一方是跨省作案,在当地有重大社会影响,被社会普遍关注,如处理不当有重大群体性信访以及涉检舆情隐患。为此,该院实行风险评估预警,承办人在案件受理时同步开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协同未检办和控申部门联合对发生涉检信访、涉检舆情的可能性进行了风险预测,分析参考当事人对拟作出决定的态度和情绪,社会舆论对案件处理结果可能产生的反响,案件下一诉讼环节能否顺利进行等因素,及时分析了办案风险和潜在的矛盾隐患,并制定了处置工作预案以及答问口径,共同做好当事人的检测、预警、说理、释疑工作,及时化解矛盾,消除不稳定因素。 

  针对严重挑衅社会秩序,影响人民群众对执法办案部门工作的满意度的案件,该院一直保持严打态势,然而被告人一方有四人系未成年人,在办案中面临着打击犯罪与特殊保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合法权利的矛盾。为了从严、从快打击处理此类重大、复杂案件,该院公诉部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在审查起诉环节做到不退回补充侦查,以严打高压态势增强了法律的威慑力。同时,把量刑建议与注重恢复性司法相结合,对四名未成年被告人,从有利于教育改造和回归社会角度出发,建议法庭充分考虑其主观恶性不深、人身危险性较小、有悔改表现的情况,可以给予从轻处理,最终得到法院采纳,四名被告人均被判处量刑幅度中的最低刑罚。 

  据了解,该院将化解矛盾始终贯彻执法办案全过程,通过法、理、情的紧密结合,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近四年来,在桂林市检察院、广西自治区检察院组织的精品化解矛盾评审活动中,该院已经连续四年摘得市级奖励,这是第三次摘得自治区级奖励。 

  (作者单位:全州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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