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12月28日讯(通讯员 黄玲玲)12月23日,在全区检察机关第六届预防职务犯罪精品和优质“检察建议”、“案例分析”、“预防调查”、“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综合报告”评选结果的通报中,荔浦县检察院向荔浦县政府提出的检察建议获评精品检察建议。
多年来,荔浦县的村级惠农扶贫款项等村集体资金,都通过由村干部到乡财政所直接领取现金,或者由县相关职能部门直接将款项打入村干部私人账户两种途径下发,这两种方式都给村干部贪污腐败提供了可趁之机。2016年4月,该院向县政府发送了一份《关于设立全县村级公共账户的检察建议》。6月底,荔浦县所辖的144个村(居)委会已全部设立村级公共账户,所有面向村级的财政资金都拨付到相应的对公账户,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腐败。
(作者单位:荔浦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