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6月16日讯(通讯员 黄光雄 张群仙)2017年6月13日上午,原天峨县人民检察院立案查处的六排镇纳洞村党支书索某海贪污、受贿一案在该县法院开庭审理。当日,由该县纪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共同组织全县94个行政村的党支书、村委主任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100余人到庭旁听,为全县、乡、村干部上了一堂有深刻意义的职务犯罪预防警示教育课。
据出庭支持公诉的检察官指控,被告人索某海在任天峨县六排镇纳洞村党支书期间,其在协助六排镇政府开展纳洞村危房改造工作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分别伙同该村村民向某、韩某等7户伪造危房改造申请材料套取危房改造专项补助资金共计124314元,其本人分得44841元。此外,索某海还为不符合危改条件的黄某、索某、向某某等11户农户申报危房改造指标,并向这11户农户索要好处费人民币31000元,造成专项扶贫资金损失124887元,其行为已触犯了我国《刑法》第383条、385条之规定,分别涉嫌贪污罪和受贿罪。
庭审中,索某海也深深忏悔,表示认罪伏法。公诉人和主审法官以案释法,分别讲述了本案的社会危害性和严重性,告诫到庭旁听的县、乡、村基层干部要前车之鉴,要从中汲取教训,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警钟长鸣,切不可为了自身的利益触碰法律底线。
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宣布该案将择日宣判。参与旁听的各县、乡、村干部纷纷表示,这是一堂具有深刻教育意义的反腐倡廉法制教育课,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要加强自身修养,增强法律意识,远离职务犯罪。
(作者单位:天峨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