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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信息
兴宁检邮携手共筑“预防职务犯罪邮路”
时间:2017-09-04  作者:罗利艳 何詠合  新闻来源: 广西检察网 大号字

  广西检察网94日讯(通讯员罗利艳  为有效整合社会资源,推动专业化预防与社会化预防相统一,开展全民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教育,传播廉政理念, 201791日,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检察院与南宁邮政城区营业局联合召开预防职务犯罪邮路(以下称预防邮路)启动仪式,兴宁区 预防邮路正式上线。 

  预防邮路是指检察机关根据预防宣传工作特点,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与邮政通信服务有机融合,充分利用邮政部门的营业网点、网络资源及业务资源等优势,组建以邮政职工,特别是以邮递员为主体的预防邮路志愿服务队,通过在邮政网点张贴宣传海报、发放预防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 把预防职务犯罪相关知识精准投递,为兴宁区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国有企事业单位负责人、非公企业及村(社区)两委人员提供全天候、常态化服务,实现预防职务犯罪、廉政文化的宣传送进机关、企业、乡村、社区、家庭及校园,形成覆盖城乡的职务犯罪预防网络。 

  活动当日,兴宁区人民检察院与南宁邮政城区营业局成立了预防职务犯罪邮路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签署了《 预防职务犯罪邮路备忘录》,为兴宁区 预防职务犯罪邮路工作有序开展奠定了基础。 

  兴宁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林中强调,要确保预防邮路达到预期效果,必须做到三个坚持:一是坚持突出工作重点,以基层国家工作人员、乡镇、村(社区)干部及其家庭作为重点宣传对象,重点围绕涉及民生的领域开展预防宣传,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二是坚持活动形式多样化,用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讲好预防故事,着力提升预防效果;三是坚持强化协作,主动加强与邮政部门的写作配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信息交流制度,适时沟通信息, 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活动效果,引导人民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建设,共同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作者单位:兴宁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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