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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北区检察院发放救助人温暖受害人
时间:2015-10-22  作者:蔡新根 曹家妮  新闻来源: 广西检察网 大号字

    

  广西检察网1022讯(通讯员  蔡新根 曹家妮)  “感谢检察官,谢谢你们为我家发放救助款,帮我解决了燃眉之急……。”近日,一起伤害案件被害人的母亲从港北区检察院检察官手中接过救助款时,感激地说。 

  在今年开展“三严三实”活动中,驻村检察官在走访中了解到,被害人是一名陈姓小学学生,由于其婶婶杨某与家庭有矛盾,遂产生报复陈家人。于今年1276时许,经事先预谋,在家居小区的门前,趁小陈上学路过时,拿事先准备好的用塑料袋包着的一个羊角锤,从小陈背后往头部猛击两下,致小陈受伤倒地,仍不解气的她,又再用羊角锤猛击打小陈头部两下后逃离现场,造成小陈受伤。经法医鉴定,小陈身体的损伤符合钝器作用形成,损伤程度属重伤二级。小陈父亲陈某系4级残疾人,无固定工作,无固定收入,其母亲梁某做杂工,收入低,小陈的医疗费用花了近5万余元,后续治疗费用约需5万元,未得到赔偿, 家庭生活陷入困境。 

  这个情况反馈给检察长后,检察长当即决定启动刑事被害人救助机制,对被害人实施救助。经过层层审批,为被害人争取到8000元刑事被害人救助金。 

  今年以来,港北区检察院结合“三严三实”活动,健全完善了《刑事被害人救助实施方案》,在经济救助的基础上,把心理帮助、社会援助等全部纳入刑事被害人救助范围,该方案的执行,温暖了被害人受伤的心灵,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了帮助,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据悉,19月份,该院共受理刑事被害人救助案件15件,已开展救助4件,发放救助金3万元。 

  (作者单位:港北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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