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10月23日讯(通讯员 吴晓燕 陈美静)10月22日,刘某某的父亲把一面绣着“关爱胜于父母、帮教严于老师”十个大字的锦旗送到八步区检察院,在检察官面前,这个憨厚的中年汉子脸上一扫往日的阴霾,露出了灿烂的笑容。
今年5月,刘某某以女朋友被欺负为由,纠集朋友将叶某某等人拦住并进行殴打致轻伤。刘某某被公安机关以涉嫌故意伤害罪移送八步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该院未检办承办案件的检察官经过讯问发现刘某某为在校未未成年学生,案发后对自己冲动行为深感悔恨,家长积极赔偿了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期间,检察官在征得刘某某家长的同意后,邀请贺州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心理学教研室派员担任刘某某的心理辅导员,专门为其进行了心理测评及矫正,最终该院对刘某某作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新学期开学后,刘某某放下思想包袱,终于重新回到学校开始自己的新生活。其父亲怀着对检察官的无比感激之情,送来了这面传递着和谐检民关系的锦旗。
据悉该院未检办自2014年成立以来,不断创新理念,改进办案方式方法,在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投入更多的爱心和理解,努力使孩子在吸取教训后回归社会。
(作者单位:八步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