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10月29日讯(通讯员 梁雨雪)玉林市福绵区人民检察院自从2014年7月份制订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亲情会见制度工作方案》,就不断完善未成年人亲情会见工作机制,坚持将心理咨询与引导贯穿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始终,还将教育工作延伸至判后的回访帮教当中,构建亲情会见跟踪回访机制,获得了良好的效果。
未成年被告人小青(化名),因为偷了朋友父母的一万多块钱而被移送该院审查起诉。在审查起诉案件的过程中,承办该案的检察官发现该案符合亲情会见的条件,及时组织安排了小青与其母亲在看守所进行亲情会见。通过与其母亲的会见,小青认识到了自身行为后果的严重性,并诚恳地承认了自己的错误。最后小青被判处了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在2015年3月18日刑满释放。
小青刑满释放后,该院将其作为重点回访对象,定期通过电话回访等方式掌握其近况。9月25日上午,小青及其母亲应邀来到该院,在未成年人工作室展开了一次深入的谈话回访。谈话中,小青向“检察官姐姐”真诚地袒露了这段时间来的心路历程。小青言语之间流露出被关押的那几个月给她心理烙下的阴影,以致刑满释放后她都过得“战战兢兢”,不愿再住在家里、不愿和亲朋好友接触,生怕别人知道她的过去。“检察官姐姐”鼓励小青,希望她放下包袱、努力学习,一切要向前看,未来的美好生活正等着她去创造。最后,小清及其母亲向检察官表示了真挚的感谢,感谢在孩子命运的拐点遇到了像“检察官姐姐”这样用心的检察官。小青还信心满满地向“检察官姐姐”保证:以后一定遵纪守法、不辜负“检察官姐姐”的教诲,争取学得一技之长回报社会。
自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亲情会见制度工作方案》实施以来,该院已安排了9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与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会见。该院将不断创新矫正方法,完善亲情会见跟踪回访机制,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将未成年人跟踪矫正进行到底,让更多失足青年像小青一样走出犯罪阴影,重新融入社会;让更多折翼的翅膀重燃希望,放飞美丽的青春梦想。
(作者单位:玉林市福绵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