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10月29日讯(通讯员 吴黎乐 杨新明)平南县检察院以保障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为重点,积极开展“妇女儿童维权岗”创建活动,近日被该县妇联授予“妇女儿童维权岗”称号。
近年来,该院积极开展“妇女儿童维权岗”创建活动, 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实行优先受理、重点审查、高效办理的原则,指定两名办案经验丰富、具有亲和力、工作认真细致的检察官负责办理该类案件,积极为权益受侵害的弱势妇女儿童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和司法救济。通过案件集中办理,推动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专职化,切实将妇女儿童维权工作贯彻检察业务工作全过程。
据了解,此次“妇女儿童维权岗”创建活动,以平南县检察院为创建基地,主要在该院的公诉、未检等部门开展,其他部门共同参与。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开辟绿色诉讼通道,协助妇联为广大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法规、政策咨询服务,开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妇女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诉求。
此外,该院和县妇联将各设一名联络员,定期交流工作情况,定期对涉及妇女儿童的案件和投诉处理情况进行专项统计,总结分析妇女儿童维权的热点难点问题,并及时反馈,做好年度计划和总结。
该院分管公诉、未检工作的副检察长表示,今后,该院将继续加大对侵害妇女儿童案件的打击力度, 逐步将妇女儿童维权工作规范化、常态化,为妇女儿童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和社会环境,切实将该院的“妇女儿童维权岗”的作用发挥到实处。
(作者单位:平南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