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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检察院邀请律师举行“检察开放日”活动并征求意见
时间:2015-11-11  作者:陈昌军  新闻来源: 广西检察网 大号字

  广西检察网1111日讯 (通讯员陈昌军)1110日,桂林市检察院开展以“保障律师职业权利,促进检察权利依法行使”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桂林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相关领导和律师代表、新闻媒体记者共55人,到该院参观和座谈,让他们零距离感受“阳光检察”,增进他们对检察工作的了解,更好地开展律师工作。 

  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林鼎立在活动仪式上致辞,对律师们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他说,今年我们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的主题是“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促进检察权依法行使”。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充分发挥律师的职能作用,是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必然要求,是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保障。随着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贯彻实施,特别是今年”两高三部”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相继颁布了《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对律师在保障人权、促进法治建设等方面的地位和作用予以充分肯定,这就要求检察机关公诉、侦监、反贪、反渎、民行、控申、案管等部门无论在自身执法办案,还是在开展诉讼监督业务过程中,都要更加重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以更开放的胸怀对待律师行使权利。今后,我们将主动加强与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师协会的联系,建立健全业务交流、资源共享、定期座谈等长效机制,使检律双方真正实现良性互动。同时,严格落实关于规范检察人员和律师接触交往行为的规定,通过构筑检察人员与律师之间必要的“隔离带”“防火墙”,监督纠正检察人员与律师不当交往、影响司法公正的行为,促进公正廉洁司法。 

  林鼎立说,全市检察工作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包括在场的律师和社会各界群众的大力支持。我们桂林市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促进检察权依法行使”的理念,坚持密切联系群众,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努力把检察工作提高到新水平。同时,希望各位领导、同志们更加关注和支持检察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营造全社会共同维护公平正义的良好氛围。 

  “第一大组请跟我来,先参观案件管理办公室。”在讲解员的引导下,受邀的司法局、市律师协会领导和律师们、记者在举行简短的活动仪式后,分两大组交叉参观该院案件监督管理办公室、控告申诉接访室、职务犯罪侦查指挥中心、办案工作区、检察廉政文化室等办案办公场所。“这里的走廊和讯问室墙上都是软软的,有什么作用呢?”“这是为了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中,防止被审讯的嫌疑人撞墙自残用的。”讲解员解释说。每到一处办案办公场所,讲解员讲得仔细,参观人员听得认真,并提出一些提问,有的还不时举相机、手机拍摄。 

  参观结束后,集中召开座谈会。该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公诉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污贿赂局、控告申诉检察科等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分别介绍律师网上阅卷规定,申请查询程序性信息规定,律师代理申诉案件规定,11种人民监督员监督情形,审查羁押必要性,可以改变羁押措施情形,律师代理信访人申诉规定,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规定等内容,并回答律师的提问和提出的问题,听取他们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活动结束时,该院给每位参观人员赠送两本由该院出版的《桂林检察》杂志今年第一、二期,让他们通过阅读检察机关的刊物,进一步了解检察机关。发放《桂林市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征求意见表》,向律师们征求意见。 

  (作者单位:桂林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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