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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区检察院“送法进校园” 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时间:2015-11-16  作者:李为霄  新闻来源: 广西检察网 大号字

  广西检察网1116日讯(通讯员李为霄)“如果被社会青年敲诈了,你会怎么做?你会不会吃或喝下陌生人递来的来历不明的东西?”20151112日,兴宁区检察院未检科科长周华以法制副校长的身份,来到她所负责的兴宁区三塘镇四塘小学里,以“未成年人如何防范侵害”为主题,为全校师生上了一堂意义非凡的法制教育课,受到同学们的热烈欢迎。 

  课堂上,周华以当今社会出现的热点为话题,结合实际案例,从普及法律常识展开,围绕同学们日常生活中出现的现象,以幽默和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同学们讲解、分析日常生活中可能碰到的侵害。随后与同学们进行精彩互动,现场设置了法律知识问答环节,课堂气氛热烈,并向同学们发放如何防范非法侵害的法律宣传手册,让同学们了解了当遇到非法侵害时,如何做能够有效地保护自己,深入浅出帮助同学们理解法律常识,增强其自我保护意识和辨别能力。 

  当今社会,作为弱势群体的未成年儿童一方面成为了许多犯罪的对象,另一方面由于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不强,自制力不足从而轻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因此,为了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消除安全隐患,创建平安校园,兴宁区教育局与兴宁区检察院达成合意,由教育局统一聘任9名检察官担任校外法制副校长。通过法制教育的课堂,法制副校长以案说法,剖析案例,以更贴近中小学生生活的方式着力培养同学们的法律意识。不仅同学们受到了教育,同时也使老师们的法律意识得到了增强,进一步规范校园管理,教育引导好师生真正做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护法。敢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预防未成年犯罪和保护未成年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通过开展“送法进校园”的活动,使同学们对法律有了更深的了解,老师们纷纷对法制副校长开展的法律讲堂的方式学习到法律知识表示欢迎,并希望日后能够经常以形式多彩的宣讲让法律走进课堂,提高同学们对法制教育学习的热情,提高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为未成年人提供一个平安成长的校园环境。 

  (作者单位:南宁市兴宁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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