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11月17日讯(通讯员黄云琼)近日,县检察院通过查处一起贪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补偿费用案件,为190名村民挽回60715.7元经济损失。该院还到潞城瑶族乡组织开展退赃现场会,现场会结束后,工作人员还深入到部分受害群众家中,亲自把款项退到群众手中.据统计,当天检察院工作人员共将60715.7元退还给当地村民。
据了解,2009年至2011年间,被告人万某利用其兼任田林县潞城瑶族乡新农合办出纳、负责人的职务便利,在负责发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补偿费用的过程中,采取不支付或者少支付给患者的方法侵吞、窃取农村患者的国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补偿资金,先后侵吞潞城乡黄玉荣等190人住院患者的国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补偿资金共61715.7元。得知情况后,该院高度重视,一方面对受损害村民进行安抚,一方面立即组织力量开展初查。在掌握相关证据的基础上,该院决定对万宁进行立案侦查,并在查处过程中全额追缴涉案赃款,此款已按有关程序发放回村民手中。万某也因犯贪污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期执行4年。
据悉,近年来,随着国务院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和措施的出台以及各级财政对“三农”投入的大幅增加,田林县人民检察院根据涉农惠民专项工作部署,结合该县实际情况,加大了对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办和预防力度。自2012年以来,共立案侦查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6件24人,涉及农村合作医疗补助、危房改造补助、畜牧养殖奖励、退耕还林补助等多方面惠农资金。
(作者单位:田林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