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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化县检察院向5名刑事被害人发放1.9万元救助金获好评
时间:2015-11-19  作者:覃菊 蓝加文  新闻来源: 广西检察网 大号字

  广西检察网1119日讯(通讯员覃菊 蓝加文)1117日,大化县人民检察院在该院接待大厅举行国家司法救助资金发放仪式。该县政法委黄建周副书记,该院黄朝健副检察长共向唐某、韦某等五名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属发放司法救助金1.9万元。 

  据了解,此次刑事被害人之一的唐某是一起故意伤害案的受害人,由于工资问题,被人用木棍击打头部,造成唐某颅脑严重损伤,伤势鉴定为重伤二级。案发后,犯罪嫌疑人黄某无经济赔偿能力,且唐某至今仍在医院接受住院治疗,先后花费五万元医疗费,导致这个原本就很普通的家庭失去的经济支柱,全家四口人只能依靠唐某妻子一人打零工维持,生活十分困苦。办案的检察官将了解到的情况及时向该院领导进行汇报,经过对照相关政策规定,该院启动国家司法救助机制,为唐某申请获得5000元救助金。 

  大化县检察院本次共向5名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属发放2000元至5000元不等刑事被害人救助金,目的在于帮助解决刑事被害人及家属基本生产、生活、医疗等困难, 强化权利救济和促进司法公信建设的高度,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体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人民司法的温暖,更能让被害人和其亲人的心回暖,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发放仪式结束后,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属向检察机关赠送“公正司法,关爱群众”锦旗,以感谢该院在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中所作出的努力。 

  近年来,大化县检察院注重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对化解社会矛盾的积极作用,有效地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把开展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作为检察机关解决群众困难、促进息诉罢访、化解社会矛盾的一项有效举措,2014年以来共救助刑事被害人12人,发放救助金3.9万元。 

  (作者单位:大化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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