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法制宣传活动让我们记忆深刻”
——罗城检察院开展秋季学期“法治护航”进校园活动巡回宣传侧记
广西检察网11月27日讯(通讯员廖启锋)“这名在校中学生因一时的冲动就被判了3年有期徒刑,真的不值得啊!”这是在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东门中学校园内上演的模拟法庭上,现场观看的学生听到法官庄严的宣判后感叹地说到。
11月16日-27日,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联合教育局、文明办等部门到该县11个乡镇中学开展法制教育宣传活动,拉开了该院开展秋季学期“法治护航”进校园活动序幕。针对青少年违法犯罪呈上升趋势的问题,该院以青年检察官为主组建法制宣讲团,联合教育局、文明办等部门到全县各个中学开展秋季学期“法治护航”进校园巡回宣传活动,不断增强学生的法治意识。
“刚才我演了一名审判员,在法庭上我从头到尾参与到了整个刑事案件的审判过程,让我切身的感受到法律的威严。”一名参与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学生对记者说到。
在法制宣讲活动中,该院检察官采取法制节目表演、法制情景剧、校园模拟法庭和法律趣味知识竞猜等形式,让法制理念在互动和娱乐中融入青少年的心灵,实现了寓教于乐的目的。
“当你们遇到人身侵害的时候怎么办?”在现场进行的法律知识问答环节,检察官向学生们提问到。
“要在保护自己生命安全不受威胁的情况下,机智巧妙的与其做斗争。”、“观察歹徒特征,拨打110报警。”……现场学生踊跃的回答。
“由检察官和学生扮演不同的角色,以一个真实的故意伤害案例编制成法制情景剧,再现当时的犯罪现场,然后针对这个案件进行模拟法庭审判,让学校师生零距离感受法制教育,这样更能有效提高学生学习法律、敬畏法律、遵守法律意识,让学生远离犯罪,健康成长成才。”该院负责该项活动的副检察长蒋毅敏道出了检察机关开展“法治护航”进校园宣传活动意义所在。
该院“法治护航”进校园宣传活动到全县各乡镇中学开展巡回宣传活动,让在校学生都能增强法制观念,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促使他们健康成长。
(作者单位: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