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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市监所检察官帮扶迷途学生重返校园
时间:2015-12-02  作者:陈少莲 王兴燕  新闻来源: 广西检察网 大号字

  广西检察网122日讯(通讯员  陈少莲 王兴燕)日前,崇左市检察院监所科检察官接到崇左一职业教育学院电话:“我们学校的黄华又获奖了,他参加全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三等奖。”黄华是一名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这是他老师打来的报喜电话。接了这一电话,监所检察官都为他的进步感到欣慰。 

  黄华原在该职业教育学院就读,2012年因犯抢劫罪被当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缓刑三年。缓刑考察时间到今年12月止。黄华犯罪判刑后,学校根据校规注销了学籍,自到社区接受矫正后,在崇左市检察院监所检察官及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关爱下,他很后悔自己曾犯下的错误,并希望能够重新回到学校,好好学习,重新做人。根据黄华的愿望和现实表现,监所检察官会同司法工作人员多次向校方提出让黄华继续返校学习的请求,经多方沟通协调,黄华最终如愿以偿,回到久别的校园。 

  回到校园后的黄华重拾自信,不但能自觉接受社区矫正,服从管理,遵纪守法,还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悔过自新,创出一项又一项佳绩:先后被学院评为“军事训练标兵”、“优秀班干”,在学院举行的技能比赛中分别获“中式铺床项目”一等奖、“中餐宴会摆台项目”二等奖,代表学院参加广西职业技能比赛荣获三等奖。于是,就有了上面的这一电话。监所检察官的努力和付出使迷途学生告别了过去,走向坦途。 

  (作者单位:崇左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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