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12月8日讯(通讯员韦晨茜)12月7日,四川籍民工黄某某、合山市民韦某某家属从合山市检察院控申科长谭永忠手中分别接过2000元刑事被害人救助金时,激动得热泪盈眶,连声感谢检察机关对他一家人的关心。这是今年来合山市检察院第三次发放刑事被害人救助金的工作场景。
今年10月合山市检察院公诉部门在办理重大责任事故案时,注意到被害人的家庭经济比较困难,控申部门得到反馈后,立即审查有关案卷材料。2015年4月6日,黄某某在下井作业的过程中,因带班民工刘某某违章指挥其等人打炮眼、装炸药,后刘某某又违章启动发炮器进行放炮母线导通检测,导致发生爆炸,造成黄某某重伤,至今没有好转。被害人黄某某重伤后,加上其父母年龄较大,家庭收入微薄,对于原本并不富裕的家庭来说更是雪上加霜。该院控申部门在了解到这些情况后,依法启动了司法救助机制,对符合救助条件的被害人开展救助活动,最终为被害人黄某某争取到了2000元的刑事被害人救助金。同月,该院在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中,经深入审查后,为另一起案件的被害人韦某某家属争取到了救助金2000元。
近年来,合山市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司法救助制度,高度重视对刑事被害人的人文关怀,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刑事被害人积极主动给予救助帮扶,及时有效的缓解了刑事被害人家庭的困难,为他们送去检察机关的温暖。
(作者单位:合山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