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12月8日讯(通讯员何红波 徐辉帆)在2015年12月4日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广西
南宁市青秀区检察官走进南宁市青秀区刘圩镇中学,针对老师学生们开展了宪法知识讲座,为“12.4”宪法宣传日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在活动最后还向刘圩镇中学的贫困留守儿童发放了慰问金。
“你们了解宪法吗?你们知道宪法与未成年人有什么样的关系吗?”检察官通过幻灯片配以一问一答的授课方式为师生们讲解宪法及宪法赋予未成年人的权利和义务的基本法律常识,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调动学生们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同时发放法律知识宣传册让学生在趣读中增强法律意识并掌握基本法律知识。“宪法不是身外之物,宪法就在我们身边,宪法与我们每一位同学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检察官如是说。
此次法制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学校依法治校、教师依法执教意识,提高了全体师生的宪法意识和法律素质。老师们纷纷表示,检察官走进校园宣传宪法知识,增强了同学们明辨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也让他们的法律意识得到提升,希望以后能够多多开展这样的活动。
(作者单位:青秀区检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