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12月21日讯(通讯员廖彬玲)12月18日上午,宾阳县人民检察院在该院接待室举行集中发放第二笔国家司法救助金仪式,共向4名刑事被害人发放救助金1.5万元。
接受司法救助的4名刑事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有的系自身受到伤害而无法获得有效赔偿,有的系诉求无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致使孤老无助,家庭经济困难。宾阳县人民检察院根据这4名刑事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的实际情况,向他们每人发放2000至5000元不等的国家司法救助。
受救助当事人表示:这些救助金虽不多,但在这个凛冽的寒冬犹如一束阳光,温暖当事人和家属的心灵,也帮助当事人或近亲属冲破困难的冰层,迎来生活的希望。
据悉,2015年以来,宾阳县人民检察院共向10刑事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4万余元。这些国家司法救助金的发放,体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尽最大可能抚慰了刑事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受到创伤的心灵,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作者单位:宾阳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