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1月19日讯(通讯员 罗祖川) 1月18日,鹿寨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建秋带领县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第八检查组,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阅文件资料等方式,对鹿寨县检察院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汇报会上,鹿寨县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韦凯和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梁尚华分别就该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纪检组监督责任进行了汇报。
黄建秋对该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予以充分肯定,他表示该院对考核检查十分重视,迎检材料准备充分,汇报工作具体实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
就如何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落实“两个责任”,黄建秋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深化认识,增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其他工作的“龙头”,从严抓好班子和队伍建设,落实好“两个责任”,既是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顺利推进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保证。二是要认真抓好“两个责任”的落实,特别是党组责任落实。落实党风廉政“两个责任”,是反腐倡廉工作的要求。党组负责人作为抓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敢于担当、善于担当,才能把主体责任具体化。党组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努力保障和促进“两个责任”有效落实。三是要贯彻从严从实要求,务求实效。检察院党组要带头贯彻实施,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做到敢抓敢管、严抓严管、真抓真管,努力推动检察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作者单位:鹿寨县检察院)